关于拟给予马承东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
马承东,男,身份证号429004********0359,学号2012110270,广东省深圳市人。经核查,该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》(第41号)第三十条(四)之规定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可予退学处理”及学生手册中《新莆京游戏大厅官方入口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(四)之规定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可予退学处理”。
经学院研究决定,拟给予马承东同学退学处理。公示期为7天(2020年12月16日-2020年12月22日)。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如对公示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联系电话:0771-4736466,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。
本告知书由学生工作处送达。如拒绝签收,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。如无法取得联系,以公告的方式送达。
特此告知。
新莆京游戏大厅官方入口教务处
2020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