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给予甘兴华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
甘兴华,男,身份证号450881********6271,学号2014120015,广西桂平市人。该生休学期满,至今未递交任何学籍异动手续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》(第41号)第三十条(二)之规定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及学生手册中《新莆京游戏大厅官方入口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“学生休学期满,应当持有关证件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,经学院复查合格,方可复学。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的,按退学处理”。
经学院研究决定,拟给予你退学处理。公示期为7天(2021年3月19日-2021年3月25日)。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联系电话:0771-4736466,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。
本告知书由学生工作处送达你本人。如你拒绝签收,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。如无法与你取得联系,以公告的方式送达。
特此告知。
新莆京游戏大厅官方入口教务处
2021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