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莆京游戏大厅官方入口_欢迎莅临

工作动态

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调课、停课、补课、删课的规定

日期:2016-11-22 点击数:

桂中赛教【2010】18号

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合理配置教学资源,保证教学质量,科学、合理地安排教学过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对调课、停课、补课、删课作如下规定。

一、调课

(一)课表经正式公布后,原则上不予变动,如遇下列特殊情况,必须按程序调课。

1、开课第一周内,课程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排课不当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。

2、全校性重大活动需占用上课时间的。

3、法定节假日需调课的。

4、任课教师参加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因公出差的(教师因参加校内外有关活动、出席市内会议等,在时间上与本校课表发生矛盾时,原则上应首先保证完成本校的教学任务)。

5、任课教师因病、因事请假,任课单位应指派本课程组的其他教师代课。如确实无人代课需经系部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后,方可予以调课。

6、教师工作岗位变动。

(二)全校性调课,或涉及面较大的调课,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,由学院办公室、教学部下发调通知。

(三)凡教师个人临时调课或因教学原因需临时改变上课时间或地点,应征得班级学生的意见,至少提前三天填写《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调课、代课、停课、删课申请表》,说明调课原因、补课时间,经系(部)主管领导同意,并报教学部审批。。

(四)教师一次性调课六学时以内的,由系主任批准;六学时以上(含六学时)的须报教学部审批。

(五)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按计划实施的室外教学活动,应由有关系(部)提出调整意见,报教学部批准。

(六)课程调整结果均以教学部出具的《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调课、代课、停课、删课申请表》为准,教师不得改变上课时间和场所,对违犯规定者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(七)课程调整均以各系审批的《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调课通知单》或教学部的书面通知为依据,教研室或教师不得擅自调课或任意改变上课时间及场所,否则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(八)全院所有教师调课,必须严格履行调课手续,否则按《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有关条款,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。

(九)教学部将各系(部)教师调课的申请单及调课通知单整理统计存档,调课如超过两周的,需办理停课手续。

二、停课

原则上不审批停课申请,但确有重要原因需要停课的,要符合如下审批程序。

(一)对于单班停课由系(院)审批,因为停课会影响教学进度和教学任务的完成,因此严格把关,事后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补课。

(二)大范围停课需经主管领导审批,全校性的大范围停课须经院长办公室讨论决定。

(三)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停课时不发调、停课通知单,法定节假日停课一般不补课,教师在编制教学进程表时应预先做好安排。如原来已把法定假日安排在教学进程表,则由任课教师补课,保证学生学期学时。

(四)全校性停课须经学校研究决定。

三、补课

(一)任课教师因故调、停课,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课,教学部将适时对补课执行情况进行抽查。

(二)任课教师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下达的教学课时的,应在原计划结束前四周说明原因,由本系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动时间内安排补课,并报教学部备案。

(三)补课应至少提前三天填写《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调课、代课、停课、删课申请表》,说明补课时间、地点,经教研室主任、系部领导同意后交到所在系存档,并由专人或授课教师通知到班级,否则人认定为未补课。

四、删课

有下列情形之一,允许申请删课:

(一)排课时部分超出计划课时的课程。

(二)主讲教师缺员的。

(三)其他特殊情况。

五、督促检查

(一)系部要每月定期对系部内的调课、代课和停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若发现调课、代课、停课较多,需研究对策,采取措施,并把检查结果报教学部。

(二)教学部对调课、代课、停课进行抽查,每月对全院的调课、代课和停课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,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。

(三)无突发事故,凡未办理手续或未规定提前1至2天办理手续而调课、代课、停课的情况,一律视为违规,并按《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(四)教学部每月将对各系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、通报。其结果将作为期末考核的依据。

六、补充说明。所有课程的停、调、补课均由申请调、停、补、删、课教师通知上课学生及相关实验室、教室管理人员。

本管理规定由教学部负责解释,从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二○一○年四月二十日

附件1:

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教师调课、代课、停课、删课申请表

(20 —20 学年第 学期)

申请人

申请事项

调课□ 代课□ 停课□ 删课□

申请原因

申请(代办)人签名及联系电话: 年 月 日

调课、代课

变更前后对比

变更前

变更后

课程名称

主讲教师

专业、年级

上课时间

第 周星期 第 节

第 周星期 第 节

上课地点

教室

教室

教研室主任 意见

教研室主任签名:

年 月 日

系部意见

主管领导签名(章): 年 月 日

教学部

意见

主管领导签名(章): 年 月 日

说明:1. “申请人”栏内可以填写主讲教师、教研室或系部。

2. 此表一式三份,一份送赛恩斯教学部存档;系部(直属教学部)、教研室各存一份。

XML 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