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察室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学校纪委的执行机构,是承担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部门。部门现有2人,其中副主任1人,纪检监察干事1人。
该部门主要职责是:
(一)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履行落实情况。
(二)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。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。监督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。
(三)紧盯关键少数,对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、重点岗位强化监督,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
(四)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,行使权力进行监督,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,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。
(五)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学校各级党组织、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。
(六)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,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;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,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。
(七)履行校内监察职责,经常对监察对象开展遵守法律法规的教育,对监察对象行使公权力进行监督。
(八)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
(九)完成上级纪委、学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办公电话:0771-4736591。
办公地点: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新莆京游戏大厅官方入口教学实验综合楼8楼806室。